第一条 按照交通法规和学校交通管理有关规定,管理校内交通,维护交通秩序。
第二条 开展交通法规及道理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三条 负责校内交通安全标示标牌和设施的规划、设置和维护,以及提出规划建设校内停车场地的工作建议。
第四条 依据交通管理规章制度,管理校内交通道路、停车场地秩序,纠正交通违章行为;做好重大活动和保卫任务的交通管制与疏导,确保校园交通畅通、有序、安全。
第五条 负责校内机动车辆的登记备案与信息录入工作。
第六条 协助公安交管部门,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各类交通事故。
第七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