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治理校园环境,规范校园交通秩序,确保师生出行安全,学校新建智慧校园监控系统校园交通管理已投入使用,我处将从4月14日起对校园交通秩序开展专项整治,现对校园内的机动车、非机动车(以下简称车辆)做如下要求。
一、车辆行驶要求
(一)一切车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阿坝师范学院校内交通安全管理规定》《阿坝师范学院校园电动车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
(二)凡是在校内行驶的车辆,必须做到证照齐全,人车证相符。牌照和通行证必须按有关规定放置,不得倒挂、涂改、遮盖、污损。来访车辆进入阿坝师范学院微信公众号“访客预约”小程序进行预约。
(三)严禁超速、超载、超员、严禁人货混装;摩托车、电动车校内行驶速度控制在15公里/小时以下;机动车校内行驶速度控制在20公里/小时以下。
(四)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需戴好安全头盔,严禁违规载人。
二、车辆停放要求
(一)摩托车、电瓶车、非机动车驾驶员应将车辆停放于指定区域,车头朝内,依次顺向停放。
(二)机动车停放要求:
1.校内教职员工及访客车辆停放于停车场或划线停车位;
2.商铺及食堂员工车辆停放于学生公寓3栋一线道路停车场,教工之家一线停车位,大剧院停车场。
三、违规抓拍监控点位
(一)违规停放抓拍点位
1.行政楼一线道路;
2.西苑食堂一线道路;
3.清真食堂一线道路;
4.图书馆侧面一线道路;
5.音舞楼一线道路;
6.学生公寓一线道路。
(二)超速行驶测速抓拍点位
1.行政楼一线道路;
2.学生公寓一栋一线道路;
3.教工之家一线道路。
四、违规处罚
(一)校园内道路违规停放会收到短信提示,如临时停放15分钟内未驶离将记为违规记录,并将违规记录通报车辆登记人二级单位作为年度部门绩效考核扣分项依据,对屡教不改的将把车辆记入黑名单,禁止车辆驶入校园。
(二)校园内道路限速20公里/小时,超速抓拍3次(包含3次)以上的车辆所有人,将违规记录通报车辆登记人二级单位作为年度部门绩效考核扣分项依据,对屡教不改的将把车辆记入黑名单,禁止车辆驶入校园。
(三)摩托车、电瓶车违反规定的,将对违规驾驶员按照学校规定全校通报,并纳入年度部门绩效考核,对屡教不改的将取消其通行证,禁止在校内行驶。
请广大教职员工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校内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校园电动车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安全驾驶车辆,将车辆规范停放于指定停车位,停车场内。共同维护良好的校园交通秩序,为“平安校园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特此通知。
阿坝师范学院保卫处
2025年4月10日